• 河北省异常地块成交后两日内上报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1-06-23  /  浏览:702 次  /  

河北省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在对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或是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都需要作为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国土资源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此举是为了防范高价地现象向二三线城市转移。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房地产调控措施的进一步细化,也是在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

今后异常地块成交后两日内上报

昨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的通知》,根据要求,全省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需上报各类房地产用地异常交易地块。

“凡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归入‘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并且符合‘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条件的,均需要上报,其地价分别对应于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中的居住地价和商业地价。”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士介绍。

该人士进一步解释,溢价率是指成交价与出让底价差额占出让底价的百分比。当起拍(始)价低于出让底价时,成交价与起拍(始)价差额占起拍(始)价的百分比大于50%的;或无底价拍卖时,成交价与起拍(始)价差额占起拍(始)价的百分比大于50%的,也应按规定上报。

通知要求,在房地产用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市、县国土资源局要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分别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个别时间紧张的,可以延长至5个工作日内。

以前 今年漏报地块本月底前上报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对今年以来的成交地块进行清理,对漏报的地块,必须于6月30日前补充上报。

此外,各地在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城市住房用地开竣工情况的监管。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将于每月7日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定时统计全省上月城市住房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并于当月10日前上报国土资源部。

分析 地价调控波及全省

国土资源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上报各类房地产用地异常交易地块,主要目的是强化房地产用地市场监测,防范高价地现象向二三线城市转移。

“河北也是在落实国家政策,是房地产调控措施的进一步细化。”全经联研究院副院长陈宝存分析,随着一系列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房价涨幅受限制的局面已经开始显现,监测交易异常的房地产用地也是在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

事实上,石市已经在地价调控上有所行动,如今年出让的009号地就规定,如挂牌出让竞价达到4550万元时,地价不再增加,改为竞争增加配建廉租房面积。不过自去年新一轮调控以来,省会土地多以底价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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