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上半年楼市三大"乱象"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1-07-04  /  浏览:923 次  /  

       时至年中,纵观2011上半年楼市,随着宏观调控的持续深入,房地产市场逐渐回归理性,但与此同时部分开发商问题频出,降价反而引火烧身、知名房企遭处罚、房企寻找“第二职业”等成为房地产市场常见的新闻。下面就由中新网房产频道为大家盘点一下2011上半年房企之“乱象”。

乱象一:知名房企遭通报、处罚

6月初,广州市物价局对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碧桂园·豪园等共10个楼盘开出“罚单”。对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4个楼盘拟处理意见是“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遭到众多媒体质疑,引发热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北京市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以及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西安等八个城市的50多个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各个城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总体良好,但部分企业存在部分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误导性标价、虚构原价等违法行为,其中不乏保利、中海、中信等知名房企。

比如,北京中海豪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中海九号公馆”未按规定在售楼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公示牌或张贴价目表。

中海地产(杭州)有限公司“中海紫藤苑”项目有122套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依法拟处以36.6万元的罚款。

北京中信有限公司销售的“中信禧园”项目,1号楼住宅房源及配套商业、车位未按规定公示,另外该项目一次性付款可享受每平方米700元的优惠,但在价格公示表中没有标示。

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丰基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青秀城”项目和中化方兴置业(北京)有限公司销售的“金茂家园”项目,未按规定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单价。北京绿地京城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西斯莱公馆”项目,未按规定标明物业费、车位费。北京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首开幸福汇苑”项目,未按规定标明代办费项目自愿原则。

保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保利花园”2期项目部分已售房源明确标示已售状态,同时标示的价格高于实际成交价格,对消费者有明显的误导性,构成误导性标价的价格欺诈行为,依法拟以50万元的罚款。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西山林语”项目共14栋楼,仅1号楼、3号楼可享受平均每平方米3000元的优惠折扣,但未在价格公示牌上标示。

金地集团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地自在城”项目,在售的5套房源未在售楼处明码标价,依法拟处以2.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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