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结 邢台市首例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手续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1-09-09  /  浏览:1158 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该政策已于8月31日起开始执行。9月6日,邢台市首例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手续在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结。

该中心工作人员说:“最近我们接待了不少市民的咨询,大多是关于房产加名手续如何办理以及费用如何收取的。”据介绍,将婚前单方财产变更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需夫妻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房管部门根据其提供的房产证出具测绘图,税务部门核实信息无误后,当事人向税务部门缴纳5元印花税,再向房管部门缴纳90元出证费,即可完成房产变更。只要资料齐全,30分钟即可办结。市房产交易中心地税窗口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婚姻双方办理房产证加名时免征契税,但这种免税仅限夫妻之间,其他任何形式的赠与或交易房产,仍需按规定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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