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不得以牺牲房屋被征收群体的利益为代价,片面追求拆迁速度;要充分考虑群众实际困难,做到先安置后搬迁、先补偿后拆迁。严禁行政强拆,杜绝暴力拆迁。
安置补偿后才可以拆迁
拆迁补偿协议跟哪家部门签才靠谱?这是拆迁户或“准拆迁户”们最为关注的。对此,我省新近下发的通知中都作了规定。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县(市)确需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要依法设立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必须由当地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非法实施房屋征收的,有关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群众实际困难,做到先安置后搬迁、先补偿后拆迁,使房屋被征收群体的居住条件有改善、合法权益受保障。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被征收人达不成一致意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严禁行政强制拆迁,坚决杜绝暴力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