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落实深入推行公开承诺制的实施方案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2-06-19  /  浏览:5117 次  /  

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05年4月份就通过新闻媒体和公开栏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做出了五项服务承诺,受到服务对象好评,6月份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等七项制度。2009年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不仅对规划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由原来的10项削减为4项,而且以展板形式进行了公开,把不属于行政审批的事项交给市服务中心,从而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努力形成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按照省、保定市、涿州市《关于深入推行公开承诺制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就公开承诺制深入推行做如下安排:

一、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和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规划审批服务“窗口”作为公开承诺的主体,分别就市场主体、服务项目建设、服务基层群众和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限做出承诺。承诺内容与单位重点工作相衔接,突出制约科学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承诺内容做到明确具体,具有操作性、实效性、可查性。

二、公开承诺应遵循以下五个原则:一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确定公开事项;二是面向群众、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做到从严从高要求,又不脱离实际;四是立说立行,有诺必践,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五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形成公开承诺的长效机制。

三、公开承诺的方法步骤,一是科学定诺。每年年初,根据当年的工作任务和职能特点,在充分发扬民主,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承诺事项。本局做出的承诺事项,分别报市委办公室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备案。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规划窗口承诺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备案。二是公开承诺。继续按照本局服务公开制度要求,对所承诺的内容,分别采取电视、报纸、单位内部张贴,主要街道悬挂等形式进行公开。三是认真践诺。各单位的“一把手”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基层党组织的“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对单位的政务公开实行全面负责,并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四是民主践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监督,并将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承诺事项没有按时完成,群众满意度低于60%的,并受到上级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甚至受到组织处理的,免全年评优资格。

 

 

                                              20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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