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涿国土告字〔2012〕第17号
经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涿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2012-2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期限 (年)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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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化率 |
建筑 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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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9 |
涿涞公路北侧 |
14263.98 |
兼容居住用地 |
不高于2.5 |
不高于 25% |
不低于35% |
征询航校部门意见 |
70 |
1283.76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注意事项及要求:1、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1]28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按照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套型面积应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套型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2、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冀国土资传[2012]59号和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精神,不得因竞买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竞买企业不得使用银行贷款缴交土地出让金,还应提交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2012-29号地块起始价格1283.76万元,含地上附着物经评估后价格1480000元。
4、严格按照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提出的其他规划要求建设施工,项目建设期限为三年。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27日至2012年12月16日,到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不休息)。
四、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27日至2012年12月16日,到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16: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2年12月21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地点为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块挂牌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10:00时至2012年12月26日10:0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地址: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
联系电话:0312-3628985
联系人:赵晓兵 王凡瑞
特此公告
涿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