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涿国土告字〔2012〕第15号
经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涿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2012-25、26号两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期限 (年)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化率 |
建筑 高度 |
||||||
2012-25 |
冠云路北侧 |
3899.09 |
二类居住 |
不高于2.5不低于1.0 |
不高于25% |
不低于35% |
征询航校意见 |
70 |
1051.2 |
2012-26 |
华阳东路北侧 |
1920 |
商服用地 |
不高于4.5不低于1.0 |
不高于43% |
不小于 30% |
征询航校意见 |
40 |
576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注意事项及要求:1、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1】28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按照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套型面积应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套型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2、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冀国土资传【2012】59号和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精神,不得因竞买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竞买企业不得使用银行贷款缴交土地出让金,还应提交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严格按照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提出的其他规划要求建设施工。
4、2012-25号地块竞买人应遵守注意事项1、2、3条的要求,2012-26号地块的竞买人应遵守注意事项2、3条的要求。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2月13日,到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2月13日,到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16: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2年12月24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地点为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012-25、26号两宗地块挂牌时间均为2012年12月14日10:00时至2012年12月27日10: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地址: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
联系电话:0312-3628985
联系人:赵晓兵 王凡瑞
特此公告
涿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