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涿国土告字〔2012〕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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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涿国土告字〔2012〕第13号

经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涿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2012-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出让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期限

(年)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 筑

密 度

绿化率

建筑

高度

2012-23

开发区腾飞大街东侧

20000

二类居住

≤2.5 

<25%

≥35%

应符合机场净空要求

70

3300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注意事项及要求:1、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1】28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按照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套型面积应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套型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2、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冀国土资传【2012】59号和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精神,不得因竞买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竞买企业不得使用银行贷款缴交土地出让金,还应提交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严格按照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提出的其他规划要求建设施工,规划设计方案及建设标准须符合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要求。

4、该宗地所建住宅定向供给涿州开发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员工,不得向社会公开销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5日至2012年12月12日,到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5日至2012年12月12日,到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16: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2年12月21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地点为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块挂牌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10:00时至2012年12月26日10: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地址: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

联系电话:0312-3628985

联系人:赵晓兵  王凡瑞 

 

特此公告                  

涿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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