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涿国土告字〔2012〕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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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涿国土告字〔2012〕第12号

经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涿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2012-19、20、21、22号四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出让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期限

(年)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 筑

密 度

绿化率

建筑

高度

2012-19

亨通南街西侧

241.44 

商业用地

不高于3.5不低于1.6

不高于40%

 

不高于16米

40

58

2012-20

亨通南街西侧

336.16

商业用地

不高于3.5不低于1.6

不高于40%

 

不高于16米

40

80.75

2012-21

亨通南街西侧

314.82

商业用地

不高于3.5不低于1.6

不高于40%

 

不高于16米

40

75.62

2012-22

亨通南街西侧

314.83

商业用地

不高于3.5不低于1.6

不高于40%

 

 

不高于16米

40

75.62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买注意事项及要求:1、上述四宗地块是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31次)研究决定,为解决亨通南街整体综合改造时遗留的历史问题。

2、竞买人须与开发区大吴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3、严格按照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提出的其他规划要求,以及《涿州开发区亨通南街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施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5日至2012年12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到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5日至2012年12月4日,到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16: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2年12月11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地点为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012-19、20、21、22号四宗地块挂牌时间均为2012年12月5日10:00时至2012年12月14日10: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地址: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

联系电话:0312-3628985

联系人:赵晓兵  王凡瑞 

特此公告                     

涿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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