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国五条保定引恐慌 细则尚未着陆市民切忌盲目跟风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3-03-07  /  浏览:1570 次  /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房地产调控“国五条”细则,这是两年来继“新国十条”、“新国十条”升级版、“国八条”之后的第四次房地产调控新政,因为提出提高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并征收20%的所得税,被称为“史上最严调控”。细则还未实施但影响已经显现,5天里,保定二手房成交量同比增长50%。业内人士认为,保定楼市价格趋于稳定,市民不用盲目跟风。

  政策:

  保定未收到提高首付和利率的通知

  “国五条”明确提出,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按转让所得20%计征,具体来讲,就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个人住房出售,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其中合理费用包括装修费、手续费、公证费等。相比原来执行的按照转让收入1%计征的政策,新政确实提高了卖方交易成本。
  比如一套二手房产原值为38万元,合理费用为5万元,现欲以48万元出售,按照原政策则需交纳个人所得税48万×1%=4800元,按照新政则需交纳(48万-38万-5万)×20%=1万元。

  3月6日上午,记者在中国人民银行保定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了解到,目前保定市还未收到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的通知。

  现象:

  新房销量单月过百,二手房成交量同比增长50%

  自“国五条”出台至今,保定市房产交易大厅每天都会迎来很多前来办理房产过户的市民,齐雪梅就是其中的一位。

  齐雪梅在西苑小区的自有住宅已经有12个年头了,因为家里在去年换了新一代C区较大面积的住房,所以她和家人想把原来的旧房子卖掉。在中介登记4个多月了,但因为对价格不满意一直没有出手。听说房地产调控新政要加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比例,齐雪梅赶忙在上周与买家达成了协议,并在3月5日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了过户手续。

  齐雪梅告诉记者,她上午10时就来到了交易大厅,因为人太多了,直到下午15时许才将所有手续办清。虽然过程有些“艰辛”,价格也比原本预计的稍低一些,但总归在新政实施前将房子卖出去了,心里也踏实了。

  据了解,春节过后,特别是进入3月份以来,保定的楼市已呈现出了回暖态势,虽然房价目前还较为稳定,但成交量已有上涨趋势。新建楼盘方面,出现了哈罗城这样的连续两月单月销量过百套的楼盘,甚至超出了房地产公司的预期。二手房的成交量更是猛增,保定民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数据显示,3月初的这几天交易量同比增长了50%-60%。

  房地产公司:

  新政让商品房体现居住价值,应根据实际需求购买

  在保定智峰地产哈罗城项目营销总监万丽华看来,“新国五条”是一项长效的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体现在“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上,这句话透露出的信息不仅仅是限购,更重要的是要让商品房体现出它应有的居住价值,而绝非投机或者投资价值。这是让商品房回归到健康市场的一个信号,而这对于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来讲,是一个漫长、艰难的过程。

  随着楼市的回暖,一些购房者或多或少出现了恐慌性的购房心理,认为房子必须马上买,不然又要大幅涨价了。万丽华提醒购房者,楼市在朝着积极的方面发展,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房价会再一次大幅度的报复性上涨。一方面,中央并未放松调控政策,近期更表态将坚定地走下去;另一方面,保定楼市虽然有回暖趋势,但没有发现有大幅度提高售价的项目。因此,对于购房者而言,要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常识的情况下,做出适合自己的理性判断,不要人云亦云,跟风随大流。

  中介公司:

  新政未落地影响已显现,解决供求矛盾是关键

  针对“国五条”中涉及加大交易成本的政策,保定民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邢光瑞认为,若政策得到严格执行,二手房市场购买需求及出售意愿都将会受到明显影响,或导致成交量下滑。如提高利率将增加购房成本,对于有投资或改善型需求客户有不小的冲击。另外,新政中重申了对于户籍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将外地、农村购房者挡在了门外。

  虽然“国五条”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时间还没有确定,并且其中明确指出该政策是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保定是否归在适用范围内也还是未知,但在邢光瑞看来,新政的影响已经显现。目前,卖方不再追求价值最大化,急于将房产出手,而买方也是急于购置,这就是市场最直接的反映。

  “想要从根本上控制房价,还是要遵循市场规律,解决供求矛盾。”邢光瑞补充说道,政府在调控房价的同时,还应当加大力度做好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和分配工作,真正圆老百姓一个“有房梦”。

  网传避税损招?不靠谱!

  “国五条”还未正式实施,很多网友已经想出了避税的方法。记者就几个方法,咨询了律师杜丹,她提醒广大市民,这些方法涉及违法或违规,风险极大,望大家理智对待。

  1、阴阳合同

  二手房买卖双方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实成交价格,另一份合同是虚假成交价格,卖价即买价,便可逃避20%的个税。

  律师说法:从保定个税实际征缴情况来看,税务部门会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成交的二手房进行价格评估,交易双方必须按照评估价格进行税费征缴。逃税数额较大的属于刑事犯罪。

  2、伪造欠债,通过司法判决过户

  买方以借债为名付给卖方相应房款,以房产做抵押。买方向法院申请司法判决,要求卖方还钱,卖方则表示愿意以房代偿,最终由法院将二手房判罚给买方。

  律师说法:这种方法给卖方带来很大风险,如果买方恶意向卖方索取欠款,即便上升至诉讼层面,卖方不占任何优势。

  3、个人房产变公司房产

  以公司名义售卖二手房并无征缴20%所得税的规定,一些普通个人的二手房可以通过公司名义进行出售进而避税。

  律师说法:个人房产成为公司房产,就成为公司资产了,其买卖必须由公司各股东共同决定,个人无权买卖。

  4、三步离结婚搞定房产税

  第一步,买卖双方夫妻离婚;第二步,卖方房主与买方异性结婚,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然后离婚,房屋归属买方异性;第三步,买卖双方夫妻各自复婚。这样一来,二手房过户的总费用只需要结婚、离婚费用,加上房产证更名的费用。

  律师说法:夫妻离婚后,婚后的房产、存款等均属夫妻共有财产,涉及到财产纠纷问题。

  相关链接:

  之前三次房地产调控政策

  ▲“新国十条”(2010年4月17日)要求对购买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新国十条”升级版(2010年9月29日)不分住房大小,一律要求首套贷款首付要30%及以上,暂停发放居民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国八条”(2011年1月26日)对贷款购买二套住房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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