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市调控再加码 武汉深圳南京西安收紧楼市政策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6-11-23  /  浏览:2844 次  /  

和讯房产消息 11月14日晚间,西安、南京、深圳、武汉再度收紧楼市调控政策。

  武汉主城区:本地人禁购第三套房
  11月1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本市户籍家庭在主城区首套房商业房贷最低首付为30%,二套房为普通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为50%;二套房非普通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70%;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家庭需连续在本市缴满2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对于补缴的不予承认。对于已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暂停出售。
  根据该《意见》,限购限贷范围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等武汉主城区。
  深圳: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1月15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发布通知称,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深无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拥有1套住房的首付不低于70%。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仍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5年以上为3.25%,5年及以下为2.75%);购买第二套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住房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
  南京再出四项措施严控楼市
  11月14日,南京市网上房地产发布《市房产交易中心四项措施严格落实调控新政力促南京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从宣传调控政策、加快新盘上市、加强资格审查、强化市场监管四项措施严格落实调控新政,力促南京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政策宣传方面,即时在网上房地产发布与调控政策有关的通知和公告、在各房产交易大厅张贴政策问答并发放有关宣传材料,积极办理12345等相关信访,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新盘上市方面,商品房市场管理科一方面及时调整相关管理岗位员工的工作职责,做到案件无积压,确保新盘及时上市供应;另一方面事先做好工作协调,预先到施工现场勘察工程进度,并争取各部门支持,确保销售许可证发放服务工作;此外,全力配合市房地产综合执法办公室,检查督促符合销售条件未及时上市的企业尽快上市。
  资格审查方面,在办理房产交易备案时,严加防范和严肃处理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备案资格的不良行为。
  市场监管方面,及时调查回复相关投诉;积极配合市局对我市房产开发、中介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集中专项检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将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西安严查开发商9种行为
  11月14日,西安市房管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从11月10日开始至2017年2月10日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商品房销售中未执行销售价格“一价清”相关规定,销售现场未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相关费用;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等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进行严查。
  本次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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