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了公租房 还能买房吗?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8-10-12  /  浏览:31880 次  /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承租群体的限制条件之一为: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因此很多人就有疑问租住公租房之后是不是就不能买房了?如果买了房是不是必须要腾退现在租住的公租房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租房的承租条件是什么?

 

       公租房申请条件之一是“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也就是说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是可以购房的,在购房后住房面积仍然低于规定标准的,可以续租公租房。

   举例说明:

    小林属京籍已婚家庭,有一个未成年孩子,由于新就业工资收入较低且没有房屋居住,夫妻二人申请了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在申请居住之后,家庭年收入没有变化,购入了一套房屋,则小林宜一家还能申请续租公租房吗?

    若小林购买的房屋在45平米(含)以下,则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米(含)以内,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

    若小林购买的房屋在45平米以上,则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5平米,不符合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条件。

   政策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在轮候或承租期间,家庭成员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后,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当取消其保障房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会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等状况以及伪造相关证明行为的申请人,要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供相关部门查询,五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保障房。因此,申请人不要谎报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哦,一经发现不仅要腾退公租房还要承担相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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