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3500元 北京拟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20-04-13  /  浏览:15961 次  /  

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放宽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提高补贴标准,加大部分家庭市场租房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焦点1


分六档确定租房补贴标准


征求意见稿提出,调整市场租房补贴收入申请条件。北京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由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调整为不高于4200元。家庭住房和资产条件则保持不变,即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同时拟大幅度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考虑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补贴标准根据保障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水平,分六档确定。


其中,除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外的其他区,2人及以下户最高补贴标准2500元/月,最低补贴标准1000元/月;3人及以上户最高补贴标准3500元/月,最低补贴标准1200元/月。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四区因市场租金水平较低,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按全市标准的60%确定。2人及以下户最高补贴标准1500元/月,最低补贴标准600元/月;3人及以上户最高补贴标准2100元/月,最低补贴标准720元/月。


焦点2


加大3类家庭租房补贴力度


征求意见稿明确,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应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月租金超过核定的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低于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赁住房租金金额确定租房补贴。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市场租房补贴力度。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或患重大疾病人员以及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且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低于第一档的家庭,依申请可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同时,鼓励核心区家庭承租中心城区以外房源。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且房屋租赁合同依北京规定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第一档补贴标准。家庭租赁房源变动的,补贴标准须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核定。


焦点3


公租房优先配租特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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