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政府调整楼市政策,就得有底气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4-26  /  浏览:9539 次  /  

真有需要调整楼市政策,


  就得有底气,不要“朝令夕改”


  4月22日晚间,荆州市发布关于停止执行《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 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因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3号)部分条款内容不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荆政发〔2020〕6号)。




  又是一个“朝令夕改”,一次对市场的无序干扰。而此前,已经有青岛、海宁、广州、济南、宝鸡、驻马店等6个城市出台过“一日游”政策。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到底还有没有类似的现象出现,真的有点让人无法预测了。


  我不知道,这些地方在出台楼市松绑政策前,有没有经过调研、分析和思考,有没有对地方的楼市情况进行过全面的调查摸底和情况分析,为什么在政策制定上会出现如此不慎重的现象。


  需要注意的是,中央在楼市问题上,实际是很开明、很宽松、很理性的。明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城市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要求。也就是说,只要地方觉得条件具备,是可以对调控政策有所调整的。那么,放松限购、降低首付等,并不违反政策。关键是,不要再出现房价上涨的现象。如果能够保持市场的稳定和房价的稳定,政策如何调整,地方有这样的自主权。


  反过来,政策出台以后,很快就收回,只能说明地方没有经过认真的调研和思考,没有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进行过研判,更没有能力稳定市场、稳定房价。那么,也就没有条件、也没有资格去调整楼市调控政策。


  实际上,楼市调控进行到今天,在有些地方,已经具备适度调整的条件了。只要地方有勇气、有能力、有决心,是可以调整的,也是能够保持市场的稳定的。为什么会“朝令夕改”,最主要的还是出发点不对,是想通过楼市来制造政绩,满足短期经济增长的需要,而不是从长效管理的角度出发,引导市场朝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因此,担心房价上涨后被问责,心理上也就患得患失了。




  殊不知,在有些地方,纵然调控政策做些调整,也掀不起风浪,也未必就会带来房价的上涨。只是,内心存在空虚现象,没有对本地的购买力和库存、空置房等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没有对政策出台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分析和研判。因此,当政策冲动地推出之后,心里就开始发慌,就感到后怕,就只能匆匆收回了。结果呢,也就形成了“朝令夕改”。


  恰恰是,这得不负责任的行为,对市场的干扰是最大的,对居民心理的影响也是最大的。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固开发企业死扛房价的内在动力。在这样频繁的“朝令夕改”中,原本已经有点扛不住的开发商,反而心里会更加放松,认为地方政府比他们还扛不住。显然,这是非常不好的现象。


  对目前的楼市来说,真正着急的应当是开发商,库存积压严重、资金越来越紧、资金链随时有可能断裂、融资的难度越来越大、融资成本越来越高。唯一的手段,就是降价售房回笼资金,哪怕亏损卖房,也比资金链断裂要好。所以,地方政府不应当用政策的“朝令夕改”来为开发商打气,来扰乱市场,来干扰和影响广大居民的心理。


  所以,面对一些地方以“朝令夕改”的方式对待楼市调控,有关方面也要出面管一管了。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只要有勇气调整楼市政策,有勇气放松楼市调控,变不要多管,而是关注其房价变化。如果房价出现变动了,特别是快速上涨了,就得管一管。反之,则可以让地方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相反,如果“朝令夕改”,则要对其问责,使地方政府不要把楼市政策当作可以任意打扮的小姑娘。




  总之,在楼市政策问题上,需要强调稳定,但决不是一成不变;需要坚定“房住不炒”定位,但决不是不能因城施策、分类调控;需要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经济强强刺激手段,但决不是让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这些关系必须摆正。强调城市政府的责任,就是让地方在楼市调控问题上有足够的自主权。只要能够摆正这些关系,就可以依据本地实际,对政策做出适度调整。哪个地方可以试水,并不是一件不可以的事,也没有违反楼市调控政策,没有违背中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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