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36条:助刚需首套首付20%、补贴契税 人才最多补贴20万等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22-05-24  /  浏览:7245 次  /  

中华网财经5月23日讯:太原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5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

该《意见》从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供应基本稳定、加快构建新发展模式、大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做好市场预期引导等六方面提出,其内容共36条。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持刚性购房需求方面提出,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降低贷款利率;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所缴纳契税,面积在90至143平方米(含)的由财政补贴80%所缴纳契税,面积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财政补贴50%所缴纳契税。新市民、青年人来并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无需再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

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方面,推动居民住房需求向改善性住房需求迭代更新,允许多孩家庭、投亲养老家庭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并在住房按揭贷款、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于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契税补贴标准参照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标准下浮20%执行。

保障人才购房需求方面,对购买我市住房且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条件的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其他大中专毕业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于本意见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区级政府指定部门一次性发放2万元临时购房补助。对人才购房资格实施承诺制、容缺制办理。

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方面,对居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不受缴存年限限制,最高贷款额度按照100万元核定。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探索出台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品种。

在土地供应方面,《意见》指出,对商品房库存较大的片区减少或阶段性暂缓土地供应。延长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新出让国有土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清首付款的50%,余款可一年内分期缴清。

另在,优化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方面,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重点监管账户实际入账金额和剩余货值总和能够覆盖后续工程建设的,可根据新增工程进度申请拨付资金。

加快发展租赁住房方面,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大力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购买 3 万套(间)库存商业办公用房、公寓和商品住房作为租赁住房(含保障性租赁住房) ,并可获得不超过建设成本 30%的财政资金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对持有或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5万平米及以上的租赁企业,减按4%征收房产税。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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